关于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0-09-02 17:14:26  发布人:8000000983  浏览量:1012

各班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 号)有关规定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将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调整,结合我院实际,就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21届毕业生。

2.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包含六类人群:

1)     低保家庭

2)     残疾(学生本人)

3)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     特困人员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由毕业生本人按照自愿原则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中)一份,申请表请勾选类别:“低保家庭”、“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每人只能申报一种类别。要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账户使用学校下发的缴纳学费的建行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1)     申请低保补贴的学生请提供区(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以下简称“低保证明”,在附件3中),证明出具时间为202071日以后。提供低保证的必须要原件,并年检过。

2)     申请残疾补贴的学生请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残疾证原件归还学生本人。

3)     申请助学贷款补贴的学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如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不需要提供),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原件归还学生本人。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是一年一签的,也可以是一签到毕业的,合同必须涵盖2020-2021学年。

4)     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申领,需要提供建档立卡的原件及者复印件。(详细要求请附件3)。

5)     外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申领,需要提供建档立卡的原件及者复印件(详细要求请附件3)。

6)     特困人员申请,需要提供求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详细要求请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3.请申请补贴的同学于2020921日前将材料送给学工办汪春萍老师(体育馆218)。

附件: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表格

2、个人声明

3、 详细要求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表格(二级学院版本)(1).xls
附件2:个人声明.docx
附件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要求.docx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20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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