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3-23 14:18:25  发布人:8000000777  浏览量:888

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参加2023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体育学院可推荐名额: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有2个名额、“优秀毕业生”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请各班级对照评选标准进行推荐,每个班级每类荣誉推荐学生不超过2名。

二、推荐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后,个人申报、班主任审核、二级学院审批。

2.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并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学工处组织评审、上报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较高的审美素质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被推荐人应在曾经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的学生中产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 、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被推荐人应在曾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称号的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3.省级“优秀毕业生”: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过突出贡献。

4.省级“先进集体”: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被推荐集体应在曾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集体中产生。

四、工作要求

1. 各班级要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对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优先推荐。

2.申请各项先进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要求积极主动申报,并填写《推荐表》(仿宋、四号、1.5倍行距)、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标题:宋体,小二;正文部分:仿宋、1.5倍行距)。

3.各班级审核时,须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申报学生进行综合鉴定,分别填写班主任评语表(班主任评语填写在汇总表里)、二级学院评语,评语不超过150字。

4.各班主任须认真审核《推荐表》、事迹材料,并在41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附件3)、汇总表(附件4、附件5)电子稿发至李慧慧OA,《推荐表》意见栏暂不填写。


2023年度关于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rar

 

 

 

体育与健康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


核发: 点击数:888 收藏本页
分享到

©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 
苏ICP备08012310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6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