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09 09:59:14  发布人:8000000777  浏览量:1118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我校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校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团内评优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2023年度在共青团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内评优工作

(一)评优表彰类别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

4.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各奖项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团龄1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每学年第二课堂“志愿公益”学分不低于2分,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优秀共青团干部

符合“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要求,并且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不与优秀团员兼报。

3.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

符合“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各项要求,担任团支部书记至少1年;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扎实,“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五星级”“智慧团建”平台中本人和支部团员资料完整率100%,支部“三会一课”、主题教育及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完成率100%。不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兼报

4.五四红旗团支部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有团的活动阵地,“智慧团建”平台中支部团员资料完整率100%;支部委员会能够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有序夯实,“三会两制一课”、主题教育完成率100%;能够很好的完成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活动和任务,“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平均参与率不低于95%,支部团员关注校团委官方微信(微信号:czie-tw微信名:青i工程)人数比例不低于95%。

(三)申报办法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团员教育评议和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用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各团支部、班主任、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团委初审,上报校团委审定。校级学生组织的先进个人由校团委根据工作表现直接推荐,不占用二级学院名额。

3.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由二级学院团委推荐,党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校团委在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组织必须派团支部书记参加评审会,报告本支部的有关情况和工作特色。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进度安排

4月19日前,二级学院团委完成评优结果的公示,并将相关材料上报校团委;

5月1日前,校团委组织评审,将评优结果在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团内评优工作,规范评选流程,严格评选标准,把真正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二)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组织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榜样示范教育。

(三)学校将遴选推荐获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个人和集体参加常州市“两红两优”的评比。

(四)各类奖项申报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不做过度包装。申报先进集体的,须另附1000字-1200字的事迹材料。

(五)请各支部于4月13日前将评优申报材料、评优汇总表电子稿发至蔡彬元老师OA,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体育馆211,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团内评优工作附件.rar


体育学院团委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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